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27607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232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748人,增长1.38%,年平均增长率为0.14%。

全县共有12个乡(镇),各乡(镇)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表1 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
人口数 |
比重[4] |
2020年 |
2010年 |
全 县 |
276076 |
100.00 |
100.00 |
思恩镇 |
92876 |
33.64 |
17.77 |
水源镇 |
23198 |
8.40 |
10.39 |
洛阳镇 |
28110 |
10.18 |
12.54 |
川山镇 |
29208 |
10.58 |
13.34 |
明伦镇 |
20597 |
7.46 |
9.26 |
东兴镇 |
15073 |
5.46 |
6.74 |
大才乡 |
8743 |
3.17 |
3.25 |
下南乡 |
10428 |
3.78 |
4.05 |
大安乡 |
11980 |
4.34 |
5.24 |
长美乡 |
8592 |
3.11 |
3.73 |
龙岩乡 |
11068 |
4.01 |
5.08 |
驯乐苗族乡 |
16203 |
5.87 |
8.61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 102486 户,集体户2165户,家庭户人口为258094人,集体户人口为1798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6人减少0.44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206人,占6.5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7870人,占93.41%,其中毛南族人口41588人,占15.06%;壮族人口为192177人,占69.6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922人,增长11.80%;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826人,增长0.71%,其中毛南族人口减少1861人,下降4.28%;壮族人口增加1064人,增长0.56%。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3170人,占51.86%;女性人口为132906人,占48.1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7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40相比下降0.68。
表2 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
占常住人口比重 |
性别比 |
男 |
女 |
全 县 |
51.86 |
48.14 |
107.72 |
思恩镇 |
49.95 |
50.05 |
99.80 |
水源镇 |
52.31 |
47.69 |
109.69 |
洛阳镇 |
51.96 |
48.04 |
108.16 |
川山镇 |
53.69 |
46.31 |
115.91 |
明伦镇 |
52.60 |
47.40 |
110.95 |
东兴镇 |
51.28 |
48.72 |
105.24 |
大才乡 |
51.60 |
48.40 |
106.59 |
下南乡 |
54.00 |
46.00 |
117.39 |
大安乡 |
54.25 |
45.75 |
118.57 |
长美乡 |
52.14 |
47.86 |
108.95 |
龙岩乡 |
53.69 |
46.31 |
115.92 |
驯乐苗族乡 |
53.89 |
46.11 |
116.88 |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63308人,占22.93%;15-59岁人口为161530人,占58.51 %;60岁及以上人口为51238人,占18.5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9000人,占14.1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5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6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1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41个百分点。
表3 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
占常住人口比重 |
0-14岁 |
15-59岁 |
60岁及以上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全 县 |
22.93 |
58.51 |
18.56 |
14.13 |
思恩镇 |
23.96 |
63.04 |
13.00 |
9.58 |
水源镇 |
22.13 |
55.35 |
22.52 |
17.39 |
洛阳镇 |
22.73 |
55.31 |
21.96 |
16.66 |
川山镇 |
24.39 |
57.19 |
18.42 |
13.95 |
明伦镇 |
21.76 |
54.74 |
23.50 |
18.30 |
东兴镇 |
22.56 |
57.23 |
20.21 |
15.40 |
大才乡 |
20.58 |
56.22 |
23.20 |
16.97 |
下南乡 |
21.87 |
53.72 |
24.41 |
18.33 |
大安乡 |
21.60 |
57.39 |
21.01 |
16.59 |
长美乡 |
27.48 |
52.27 |
20.25 |
15.67 |
龙岩乡 |
18.18 |
57.68 |
24.14 |
18.85 |
驯乐苗族乡 |
21.51 |
59.98 |
18.51 |
14.81 |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61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10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385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86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45人上升为638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692人上升为945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486人上升为3761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8791人下降为33636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93年提高至8.61年。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23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641人,文盲率[8]由4.36%下降为3.71%,下降0.65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1118人,占40.2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4958人,占59.7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3826人,乡村人口减少40078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5.5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县(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67175人,16-59岁人口为157663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